坚果小说

第十三章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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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三个人大侃大聊的吃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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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三个人大侃大聊的吃着饭,苏男说,“蚂蚁哥,你不是对画画特别感兴趣嘛,这样吧,以后我每周抽出来点时间教你基本功。”

我惭愧的说,“其实也就是我的一个梦想,没有功底就是没有功底,又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成的。”

伟伟插话进来,说,“画画这玩意儿不好说的,关键是要看天赋。”

苏男说,“成不成就当学着玩好了,反正你也闲着没事。”

我没有回答,扯开话题说,“我突然想出一句话,来形容一个人无与论比的自私,你比自己更在乎自己。”

伟伟拍着手称赞,说,“这话说的太经典了,你可以让你那个小哥们写到书里。”

苏男说,“既然要扯开话题,就不如扯的更远一点。前段时间,有一个网友,给我打电话说,她**里面长了些小硬块。我调戏她说,是不是没有人帮你揉啊。”

伟伟好奇的问,“然后呢,她说什么。”

苏男学着女人的样子,尖声的说,“去你。”

我们三个相视而笑,吃饭过后,我让他们两个先回了学校。自己找了个公共电话厅,给小芳煲长途电话粥去了。接触的时间越久,两个人的感觉越亲密深刻。当然,走另一个极端,就是了解的时间越久,彼此身上的缺点暴漏的也会越多,缺点了解的也越多,两个人在一起的可能性就会越低。

小芳开始给我讲她小时候的故事,说她小的时候捡过一次钱,一张百元的大钞,那也是她这辈子中唯一的一次。捡到钱之后,拾金不昧的乖巧的交给了警察叔叔。现在想起来,仿佛还都能看到那个警察叔叔,咧着大嘴笑合不住的对着太阳得意的样子。我被她的故事逗的哈哈大笑,笑着回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。

能够清晰记住的还真没有几件,仔细想想,记忆是多么的可靠,又是多么的不可。不经过自身允许的情况下,就会私自删掉了些事情。放到回收站里还好,经过某某人的提醒,还能够得以复原。而那些永久的删处,是多么不道德,也是多么不合情理的啊。

我的青春是叛逆的,这全靠老爸的一心栽培,从小就会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动肝火,甚至对我大打出手。这么多年以来,所行走的人间之路,还真都和家庭暴力有关。第一次抽烟,第一次打群架,第一次嫖妓,哪一个不和这有一定的关系。

这些回忆是苦涩的,是痛苦难过的,通常情况下我会一笑而过,把这些不喜欢的一笔划过。而今晚的夜里,我却乐意去想,痛苦也好,快乐也罢,发生过的就是无法逃避的。有的时候你越是想忘记的东西,反而越能够长期埋伏在脑海中,等你不小心碰到的时候,就会被炸的头皮发麻。

我想再去找一次小芳,出自内心深处的乐意,不知何顾的这样感觉,按道理,也的确应该再回去一次。

即便缘分天注定,也是争取来的。在我没有下定决心去不去找小芳之前,她告诉我说,她要来我这边出差了,就在最近几天。

我兴奋的不能自己,在澡堂里好好泡了个澡,舒坦的睡了一觉,睡醒之后紧接着又去了理发店。我要争取拿出最佳的状态,来迎接小芳的到来,毕竟来之不易,相见真的很难。

一条街的**,对于陌生人来讲,在万紫千红中要找个正儿八经的理发店,还真是难如登高山。对我来讲,就简单的多了,随便找找都能找出几家。不吹牛的讲,在这座城市里还真没什么地方我不熟悉,不管是再不好找的犄角旮旯,或者穷乡僻岭。

曾经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想法,就是找一个漂亮的小妞,带她在这座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走,不管是哪路公交车,坐上就走。也不管是什么站点,想下车了就下车。下车之后往前走也行,往后走也行,总之要把自己搞的像个苦行僧。或者像一个迷路的孩子,想找寻妈怀抱,却突然发现来到了陌生的王国。要的就是这种感觉,最好是把漂亮妞也弄丢,让她找我,我找回去的路。

可惜这个想法一直没有付之实践,原因很简单,当我碰到漂亮妞就不忍心那么做了。还有另外一个关键的问题,需要坐那么多次车,我却没有坐那么多次车的硬币,零钱都让我买彩票花了。朋友建议我办张交通卡,可惜懒懒的我一直腾不出时间,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呢。

那家理发店的名字叫‘火风’,这好像和一个歌手重名,重婚有罪不知道重名犯不犯法。理发店门口大音响里放着冰河时代的一首劲爆歌曲。里面感觉装修的和所有理发店大体类似,我还没来这里剪过头发,几个理发师都很面生。头发剪到一半的时候,站在我身后的理发师突然来了这么一句,“你是不是蚂蚁哥啊。”

我激动的差点从凳子上掉下去,难道我的名声已经远扬到了理发界,不可能的事情啊。

我说,“是我,怎么了。”

理发师一边工作着,一边说,“我说怎么感觉看上去那么面熟呢。”

我转过头望着理发师那张我并不熟悉的脸,在脑海里搜索不到她的任何信息,压根就从来没有过印象,奇怪的说,“我们之前认识?”

她说,“你可真够笨的,是我,赛玲珑夜总会。”

我想了半天,说,“你不会就是那个玲珑女吧。”

她笑着说,“就是我。”

我说,“那些天你老是弄一沙巾在脸上的,难怪我认不出来。”

我暗想幸亏没让伟伟一起过来,不然他肯定又要说,“穿上衣服还真认不出你了。”他还有另外一句口头禅——实践告诉我,**就是**。

赛玲珑夜总会是我几个月前经常光顾的地方,里面的消费不是太高,却有姿色超一流的玲珑女陪你吃饭、喝酒、唱歌、睡觉等等,应有尽有的花招任你挑选。

在赛玲珑夜总会里我很安静,顶多也就是和坐台的玲珑女聊聊天。唯一的一次就是和眼前这个理发师,她艺名叫虫儿,当时我就是因为她的艺名才点的她。艺在我心中的概念是这样的——技艺,凡是技术高出常人一截的都可以被称作艺术家,或者那个行业的大师。

我好奇的问,“怎么不在那里工作了,那边工资不是很高的嘛。”

她笑盈盈的说,“早不在那边做了,认识了一个大老板,在这里开了公司,我被包养给他做情人了。”

我更加好奇,问,“给大老板做情人了,你怎么还要跑出来赚外快啊。”

她笑容挂在脸上,幸福太多用一张脸根本就装不下,这人越形容越像二皮脸了。

她说,“这是我自己的店,将来如果没有人要了,也不需要重操旧业了。”

我说,“真为你高兴,恭喜你啊,现在不能再叫你虫儿了吧。”

她一边慢条斯理的帮我剪着头发,一边说,“没事,都习惯了,发生过的就是发生过的,没有必要刻意忘记。反正虫儿这个名字也挺好听的,听起来有点像宠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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