坚果小说

10.突如其来的离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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忙忙碌碌中,十四岁生辰终于到了,一大早嬷嬷就给我下了碗寿面,不过我吃的还没有阿勇

忙忙碌碌中,十四岁生辰终于到了,一大早嬷嬷就给我下了碗寿面,不过我吃的还没有阿勇多,连别人的寿面都要凑热闹,真是让人哭笑不得。其实,在这一世我对于生日并没有那么期盼,女儿的生日,母亲的难日,大家在这个日子多多少少会想起已经故去的母亲,尤其是父亲,对女儿长大**的欣慰夹杂着对妻子早亡的悲痛,两种情绪交替在一起,我看了心里实在不好受。久而久之,我的生辰就变成了早上吃寿面,晚膳和平时别无二致。不过今年,我却格外期待,哥哥说过不会让我失望,他的心思那样玲珑剔透,究竟会送怎样的礼物给我?真的等不及想要现在就冲到他面前去揭开谜底。

按捺下自己的冲动,耐心的等待着晚上一家人欢聚一堂,不过今天的收获还真是不少,嬷嬷一早便将一件新的斗篷披在了我的身上,当真让我惊喜万分。藕粉色的锦缎上错落有致的织就了紫色、粉色的梅花,颜色或深或浅,一簇簇在阳光的照耀下徐徐绽放,内里的夹层很厚实,帽檐、袖口和所有的滚边处都缝了的洁白的兔毛,毛绒绒的滑不留手,嬷嬷真好,真是有心。

“诚少爷带来的锦缎无论是颜色还是花纹都很好,显得姑娘格外粉嫩,像只可爱的小兔子”嬷嬷一边替我系好扣子,一遍忍不住的夸赞:“姑娘从今儿个起,就十四岁了,长成大姑娘了。”

伸出双手抱住嬷嬷,除了感激依旧还是感激。

“嬷嬷的厨艺也不错,你有功夫还是多学学吧。”阿勇终于舍得放下手中的碗了,从怀中摸出了一细长的锦盒,扔在了桌子上:“给你的,打开看看吧。”

阿勇竟然也给我买了礼物,今天的惊喜真是一浪接着一浪,伸手打开了锦盒,里面卧着一只金丝双股花头簪,簪尾的花朵很小巧,五瓣花瓣皆是水晶打造,晶莹剔透,淡淡的蓝色,素雅中又不失俏皮。“谢谢,很漂亮,我很喜欢。”伸手摸了摸他的头,不过转念一想,他哪儿来的钱买礼物?莫不是,我给他的五两银子?当时还埋怨他掉在钱眼里了,真是不应该。

有了这两份礼物,今天的心情格外好,就连那些枯燥的练习仿佛都变得有趣起来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,最后以五两银子的价格让阿勇同意教我射箭,就等着爹爹晚上将礼物带回来了,虽然阿勇脾气臭,但是却是一个称职的师傅,突然很庆幸自己在路上遇到了他。只是我却不知,我们之间的分别会来的这样突然,就像相遇时的偶然。

做完了训练,搬了把椅子坐在灶前仔细盯着煲汤的火,突然,吴叔慌慌张张的就进来了,说是来了一群贵客,让我赶紧去前厅。贵客?还一群?家里平素除了亲戚就是父亲的三两个好友会来,这些吴叔都认识,而且哪位都不“贵”。心下狐疑,但是脚下却不敢迟疑,拉过正在喝牛乳的阿勇,随着吴叔一起向前厅走去,若是不把阿勇带走,一锅汤他能喝个干净。

“吴叔,来客拜帖上怎么写的?”看着吴叔不住的擦头上的汗,来访者应该来头不小。

“殿前司副都指挥使南坤大人。”吴叔低声应到,话音刚落,阿勇扭头就走,幸亏我现在也算半个练家子了,赶紧伸手拦住他:“男子汉大丈夫,跑什么?跑得了今日,还能躲得过明日吗?”他这做贼心虚的模样,八成是家里人找上门来了,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,殿前司副都指挥使为正四品,而两个月前大败西夏的云麾将军貌似也姓南,看来,阿勇投胎的技术不错呀。

“我不想回去,纵然在外面风餐露宿,我都不想回去!”阿勇越说越激动,脸涨的通红。当务之急必须稳住他,可千万不能让他再跑了,“阿勇你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吗?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,这里也是你的家,你若不想走,没有人会逼你,待会我会同南大人商量,让你再住些时日,等你想走了再送你回去如何?”

“你不会骗我?”男孩红了眼眶,抽抽搭搭的问,他终究还是一个孩子。

“你来了这么久,何时见我诓骗过别人,你且随我一同去见南大人,也好让他知晓你在这里很好,让他先放心,剩下的,我们从长计议。”掏出帕子给他擦了擦脸,真是男儿有泪不轻弹,只因未到伤心处。

进了前厅,我终于知道吴叔为何头上冒汗了,真的是一群贵客呀,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着常服坐在厅里,脊背挺直、表情肃穆、目不斜视,大约十名精兵身着铠甲分成两列站在他的身后,这阵仗也有点太大了吧,突然有点后悔了,人家的家事,我掺和什么呀,这要是一言不合动起手来,恐怕连房顶都保不住。

心里翻江倒海,面上纹丝不动,互相见了礼,优雅的落座,绝对不能失了气场!不过南大人的目光一直都锁定在阿勇身上,恨不得能在他身上烧两个洞出来。来吧,早死晚死都是死:“南大人今天到访,所谓何事?家父不在,恐怠慢了您。”

“月前犬子不慎走失,多方查找未果,今日属下从衙门得知,有个和犬子差不多大的孩子受了伤在贵府暂住,所以特意来确认是否是犬子,唐突了,还望海涵。”不愧是常在御前走动的人,说话滴水不漏也真是沉得住气,正在斟酌该如何开口留下阿勇时,就见南大人目光一错,对着阿勇吼道:“逆子,还不快跟我回府!”这狮吼功,十成十的功力,吓得我手里一哆嗦,差点连茶盏都没端住。

看着即将炸毛的两父子,自己再不说点什么,恐怕真的是要骨肉相残了,纵然阿勇是张无忌转世,但是英雄也架不住人多呀,暂避锋芒为上策。“南叔父,消消气,且容我将此事的详情细细道来,吴叔,先将阿勇和诸位将士带去偏厅休息片刻。”冲阿勇点点头,希望他能够定下心来。

还好南大人不是个胡搅蛮缠的主,肯耐着性子听我掰扯。一挥手,手下人井然有序的跟着吴叔走了,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第一步,现下厅中仅余我二人,即使故事编的荒诞一些,也不大容易穿帮。只是不知衙门的官差到底同他讲了多少,现下也只能避重就轻了:“南叔父,阿勇,哦,也就是您儿子,他的真名是什么,我也不知,暂且先这样称呼他吧,您别介意。想必您已经从衙门了解到了他是如何到的我家吧,我就不多说了,阿勇这孩子,病来如山倒,当初高热不退,反反复复拖了有半个月的功夫,人一直都是迷迷糊糊的,真是受了不少苦,好不容易病情稳定住了,人也清醒了,可是对于以前的事情却记不大清了。大家都急坏了,又过了约半个月,人越来越沉默,我们就猜测他可能是一点点想起了以前的事,但是问他他却什么都不说,只是说怕家里人怪罪他,不敢回家,要在这多住些时日。”车祸、失忆、癌症,韩剧三件宝,有限的时间里只能拣经典的套路往下编了,看着南大人阴晴不定的脸,一鼓作气把话说完:“我也不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,说到底这都是叔父的家里事,我一个晚辈本不该多说什么,可是,我比阿勇大不了几岁,我拿他是当亲弟弟看待的。发热的那段时间里,他迷迷糊糊的嘴里却老喊着“不要”“不要”,若是他之前犯了错,经历了这一场病痛的折磨,想必也得到教训了。记得他烧刚退时,什么都想不起来,只记得自己要当将军,保家卫国,他现在大病初愈,病情时有反复,万一没有将养好落了病根,以后壮志难酬呀,望叔父莫和他计较,待身体康健时再同他秋后算账也不迟。”掏出帕子,擦了擦湿润的眼眶,编故事能把自己都给编感动了,我也是古今第一人,俗话说的好,虎毒不食子,多卖惨应该还是有用的,不过是他儿子自己撞在我马车上的,可千万别追究呀,千万别追究。

南大人许久未说话,表情却柔和了很多,心里长舒了一口气,总算是过关了。下一步,就是防止穿帮了:“南家乃将门世家,今日一见,方知虎父无犬子这句话是有道理的,阿勇自生病至今,从未喊过一句痛,你若问他哪儿不舒服,他也闭口不言,即便是高烧烧的全身发烫,也不吭一声,自己死抗着,这份坚韧很是让我佩服。”只希望南大人不要查问他儿子的病情,阿勇那么强的自尊心,肯定瞧不上我把他描绘成了一个病秧子,到时候只怕自己跳出来把实情抖落个底儿掉,那可真就尴尬了。

幸好,天下父母对孩子的关爱都是一样的,南大人并未质疑整个故事的逻辑性和合理性,再三的道了谢,只是强调今日必须得带阿勇回去,多日了无音信,家人都很着急。我一听这话,得,于情于理阿勇今日都得回去了,我已经尽力给他争取了免于惩戒的机会,只希望他自己不要犯浑,不要辜负了我的一番口舌。

将众人唤出,南大人对阿勇的语气明显软了许多,只是很奇怪,他们两人并不似普通父子一般亲近,说句话都要隔两三米远,一点肢体接触都没有,南大人平铺直述的阐述了下他必须今日回去的理由,其他的一句关切之语都没有,仿佛这不是他亲生儿子一般,不过行军之人见惯生死,情绪应该都十分内敛,不似文人敏感多思。一个内敛的爹加上一个叛逆的儿子,这家里,必定很热闹。

离家多日,阿勇想必也非常挂念亲人,最终还是跟着南大人走了,送别的路上,众人都沉默着,忽然有点舍不得他,虽说以前很是痛恨他扰我清梦,但是没了他,日子也着实寡淡,这一别,也不知何时还能再见。分别时,他终于告诉了我他的真名:“我姓南名赫,赫赫威名的赫,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做到的。”

心头的难过一涌而上,鼻子有些发酸,挤出了一个笑容冲他挥了挥手:“我知道啦,以后有空记得回到府上做客。”话音里带着哭腔,想要叮嘱他的话很多,希望他以后不要毒舌、不要刻薄、少吃甜食,可是一句也说不出。就这样他头也不回的走了,留下我在门口远远的望着,望着他的背影一点点的消失不见。我终究无法释然,为何所有的分离都这样突然,这一别,他的生活会回到正轨,他有他的抱负要施展,而我,有我的家庭要去经营,即便再见,恐怕也是沧海桑田。就像鲁迅和闰土,不管年少时多么趣味相投,终究身处两个世界。

缘起,像朝霞般绚烂,缘灭,如潮水退去后的寂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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